根據《公務員法》和《公務員轉任規(guī)定》《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西藏自治區(qū)公務員公開遴選實施辦法(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地直機關工作需要,決定組織實施2024年地直機關公開遴選(招聘)公務員(工作人員)工作。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職位和名額
公開遴選公務員(參公人員)31名,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8名,詳見《阿里地區(qū)2024年地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職位表》《阿里地區(qū)2024年地直機關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表》。
二、報名范圍和條件
(一)報名范圍
1.全地區(qū)縣級及以下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中,已進行公務員(參公人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三級主任科員及以下職務職級層次公務員(參公人員)。
2.全地區(qū)縣級及以下事業(yè)單位中,在編在崗的專業(yè)技術人員和八級及以下管理崗位工作人員。
教師、工勤人員不在本次報考范圍。
(二)報名資格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堅決捍衛(wèi)“兩個確立”,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決反對分裂,維護祖國統(tǒng)一和民族團結,自覺踐行新時代好干部標準和民族地區(qū)干部“四個特別”要求;
2.具有良好的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具有2年及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2年及以上公務員(參公人員)、事業(yè)單位管理或專業(yè)技術人員工作經歷(不含試用期);
4.一般應當在本級機關工作2年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沒有基本稱職(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檔次);
5.具有公開遴選(招聘)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經歷;
6.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8.符合公開遴選(招聘)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9.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工作、任職經歷年限的計算時間截止到2024年12月,現任職務職級以報名前的任職為準。
報考公務員或參公職位的,應具備公務員或參公人員身份;報考事業(yè)職位的,應具備公務員、參公人員或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管理、專技)身份。報考人員應選擇與職位級別要求相符的職位進行報考,未兼任職級的鄉(xiāng)科級副職可報考四級主任科員職位。公務員、參公人員報考事業(yè)崗位,需簽訂自愿放棄公務員、參公人員身份承諾書。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遴選(招聘)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期滿影響使用的;
5.按照有關規(guī)定,新錄用鄉(xiāng)鎮(zhèn)公務員在鄉(xiāng)鎮(zhèn)機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含試用期),到艱苦邊遠地區(qū)以及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對轉任(調動)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6.尚在試用期或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報名人員不得報考任職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采取個人意愿與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經所在單位同意后,于2024年12月27日10:30—2025年1月3日18:00,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近期藍底1寸免冠電子照片(JPG格式,以本人身份證號碼命名),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阿里地區(qū)2024年地直機關公開遴選(招聘)公務員(工作人員)報名表》到所屬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現場報名,每人僅可報1個崗位,多報無效。遴選條件有其他要求的,還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和報名同步進行,報考人員選擇符合條件的職位報名,按所在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初審—地直各用人單位審核—地區(qū)公開遴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復核方式審查。
1.初審。2024年12月27日—2025年1月3日。報考人員所在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對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和報考材料進行初審,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
2.審核。2025年1月6日。按照“誰用人、誰審核、誰把關、誰負責”的原則,地直各用人單位負責資格審核工作。對未通過審核的,應說明理由。
3.復核。2025年1月7日。地區(qū)公開遴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報考人員的資格復核。根據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對報名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3 :1的職位,招錄計劃縮減,縮減后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取消該職位遴選(招聘)計劃。
對未通過審核、復核的,可于2025年1月7日18:30前改報一個職位,對于改報職位的,不再進行報名資格初審及審核。逾期沒有改報的,視為放棄報考。報名期間,公布遴選(招聘)機關咨詢電話,在規(guī)定時間內安排專人值班,回答報名人員咨詢。
資格審查貫穿遴選(招聘)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信息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材料或隱瞞本人真實信息的,一經查實,取消遴選(招聘)資格并依法依規(guī)處理。
(三)領取準考證。考生準考證由地區(qū)公開遴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tǒng)一制作。2025年1月16日—17日,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獅泉河鎮(zhèn)考點統(tǒng)一到地委組織部公務員科、地區(q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事業(yè)科領取,其余考點到所在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領取。
四、考試
(一)筆試
1.科目與內容。筆試科目為《綜合能力測試》(公務員)、《公共基礎知識》(事業(yè)人員),重點測查對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時事政治、法律法規(guī)、傳統(tǒng)文化、經濟常識等知識的理解和把握,以及運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2.時間地點。2025年1月18日(星期六,上午10:30—13:00),共設獅泉河鎮(zhèn)、托林鎮(zhèn)、普蘭鎮(zhèn)、改則鎮(zhèn)4個考點,考試時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
3.分值計算。筆試成績按40%計入總成績,試卷分值為100分,答題時間150分鐘。筆試閱卷結束后,根據參加面試人數與計劃遴選(招聘)人數3:1的比例,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如遇末位同分情況,一并進入面試。
4.成績公布。筆試成績通過“藏西先鋒”“阿里地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微信公眾號發(fā)布,同期公布進入面試人員名單。
(二)面試
1.資格復審。面試前,地直各用人單位按照職位資格條件對面試人員提交的材料進行復審。面試人員須提供報名推薦表原件、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及相關證明材料。資格復審時間地點由地直各用人單位通知考生。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并按該職位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符合條件人員進入面試。
2.時間地點:僅在獅泉河鎮(zhèn)設面試考點,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方式:面試工作由地區(qū)公開遴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tǒng)一組織,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
4.分值計算。面試成績按60%計入總成績,面試分值100分,面試時間15分鐘。
5.成績公布:面試成績通過“藏西先鋒”“阿里地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微信公眾號發(fā)布,同期公布總成績和進入考察人員名單。
五、考察
(一)考察方法。實行差額考察,考察對象根據考試總成績確定,如遇末位同分情況,面試成績高的進入考察。差額考察對象與計劃遴選(招聘)人數的比例一般不高于2:1,對于遴選(招聘)數量在2人以上的職位,可適當降低差額考察比例,但一般不低于1.5:1。
(二)考察內容。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yè)務素質與遴選(招聘)崗位的適應程度進行全面考察,重點考察政治理論學習情況、制度執(zhí)行力、履職能力、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程度,深入考察政治忠誠、政治定力、政治擔當、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況,嚴把政治關、品行關、能力關、作風關、廉潔關。廉政考察必須征求考察對象所在單位或上級紀委監(jiān)委意見,并出具書面意見。根據職位需要,經地區(qū)公開遴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可以對考察對象進行職位業(yè)務水平測試、心理素質測評和體檢。
(三)組織方式。采取到考察對象所在單位開展個別談話、民主測評、實地走訪、查閱資料、同考察對象面談等方式進行,對在基層一線窗口單位工作的考察對象,要注重聽取服務對象的意見。考察組須查詢考察對象社會信用記錄,征求考察對象所在縣紀委監(jiān)委書面意見,審核干部人事檔案,對反映問題線索具體、有可查性的信訪舉報進行核查?疾鞂ο笏跈C關應當積極支持和配合考察組工作,客觀真實地反映考察對象實際情況。用人單位須對考察情況形成書面報告,提出結論性意見,經考察組成員簽字確認后,報地區(qū)公開遴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六、確定擬任職人員
地區(qū)公開遴選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考察情況和職位(崗位)要求,集體討論決定擬任職(聘用)人選,并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的問題經核查不影響遴選(招聘)結果的,進入試用環(huán)節(jié);反映的問題經核查影響遴選(招聘)結果的,取消遴選(招聘)資格。
七、辦理轉任(調動)手續(xù)
擬錄用(聘用)人員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后,用人單位對其進行考核并出具考核意見,考核合格的,辦理轉任(調動)手續(xù);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錄用資格,退回原單位。
八、注意事項
(一)各遴選(招聘)機關黨委(黨組)要切實履行把關主體責任,紀檢監(jiān)察部門履行監(jiān)督責任,組織人事部門履行直接責任,嚴格程序要求,嚴禁徇私舞弊、弄虛作假,對遴選(招聘)工作中出現違紀違規(guī)問題的,從嚴查處,嚴肅追責。
(二)各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在遴選(招聘)報名時,不得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附加條件、設置障礙、限制報考,切實暢通基層干部流動渠道。(監(jiān)督電話:0897-2669016、2828712)
(三)對不誠信報考或在面試、考察、試用等環(huán)節(jié)中無特殊原因放棄的,取消遴選(招聘)資格,通報主管部門,記入誠信檔案庫。確因特殊原因放棄的,需向地區(qū)公開遴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交情況說明。
(四)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對于社會上有關公務員(事業(yè)人員)考試培訓、網站或者出版物等,請廣大干部職工提高警惕,理性對待,避免上當受騙。如發(fā)現以上情況,請向相關部門舉報,依法依規(guī)查處。
(五)請報考人員密切關注“藏西先鋒”“阿里地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微信公眾號有關通知,保持報名時登記的手機通訊暢通,因個人原因聯(lián)系不上產生的后果自行承擔。
聯(lián)系方式:地委組織部公務員科,饒云君,0897-2669016;地區(q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事業(yè)科,賈永寧,0897-2828712。
附件:1. 阿里地區(qū)2024年地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職位表.xlsx
2. 阿里地區(qū)2024年地直機關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表.xlsx
3. 阿里地區(qū)2024年地直機關公開遴選(招聘)公務員(工作人員)報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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