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校簡介
內蒙古財經大學坐落在自治區(qū)首府呼和浩特市,始建于1960年,經過50多年的建設與發(fā)展,現已成為一所以經濟學、管理學學科為主,理、法、工、文協(xié)調發(fā)展,以本科教育為主、同時承擔研究生培養(yǎng)任務的,具有鮮明民族特色和地區(qū)特色的多科性財經大學。
學校下設20個黨政部門,20個教學部門,6個教輔部門,現有教職工1480余人。學校堅持“人才強校”戰(zhàn)略,以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為重點,不斷優(yōu)化師資隊伍結構,形成了一支以高學歷、高職稱教師為主的骨干隊伍,F有專任教師998人,具有高級職稱的專任教師465人,博士和在讀博士231人,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的教師占專任教師的74.05%。具有副高級以上職稱的教師占專任教師總數的43%;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9名,自治區(qū)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11名,自治區(qū)“新世紀321人才工程”一、二層次人選18名,自治區(qū)高等教育人才培養(yǎng)“111”工程人選3名,自治區(qū)教學名師5人,自治區(qū)“草原人才”工程人選5人,自治區(qū)優(yōu)秀教學團隊8個。
學校現有各級各類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21300多人(含碩士研究生和外國留學生)。有理論經濟學、應用經濟學、工商管理、統(tǒng)計學4個一級學科、23個二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以及MBA(工商管理碩士)、MPACC(會計碩士)、MF(金融碩士)3個專業(yè)碩士授權點;51個本科專業(yè),19個蒙漢雙語授課專業(yè);7個自治區(qū)級重點學科,20個自治區(qū)級品牌專業(yè),41門自治區(qū)級精品課程;1個國家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3個國家級特色專業(yè),1個教育部專業(yè)綜合改革試點項目。
內蒙古財經大學是內蒙古自治區(qū)重要的財經類專業(yè)人才培養(yǎng)基地、經濟管理研究與咨詢基地、經濟管理類高級專業(yè)技術人員和管理干部的再教育基地、全國少數民族蒙漢兼通財經類專業(yè)人才的培養(yǎng)基地。
經過50多年的探索與實踐,內蒙古財經大學正處于新的歷史發(fā)展階段。學校將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fā)展觀為指導,堅持內涵發(fā)展,深化改革,突出特色,努力建設人民滿意的高水平財經大學,為落實自治區(qū)“8337”發(fā)展思路、打造北疆亮麗風景線,實現中國夢提供人才支撐和智力支持。
二、招聘計劃
2014年我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40人(蒙漢兼通崗位4人),其中:博士研究生10人,碩士研究生30人。詳見《內蒙古財經大學201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需求表》。
三、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招聘范圍
1.具有內蒙古戶籍;
2.全日制普通高校內蒙古生源的畢業(yè)生(含2014年應屆畢業(yè)生);
3.不具有內蒙古常住戶口、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以應聘:
(1)戶籍或檔案保留在原就讀學校、內蒙古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或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指導服務機構的內蒙古所屬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含2014年應屆畢業(yè)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學位及以上研究生;
除2014年應屆畢業(yè)生外,以上其他條件的取得時間要求為2014年7月21日前。
(二)招聘條件
1.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品行良好,愛崗敬業(yè)、忠誠黨的教育事業(yè),有強烈的事業(yè)心、責任感和服務意識。
(3)具有應聘崗位所需的專業(yè)知識和相應的教學、科研及其他工作能力。
(4)年齡要求: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8年7月21日至1996年7月21日出生),招聘博士研究生或副高級以上專業(yè)技術人員,年齡可適當放寬。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14年7月21日。
(5)學歷要求: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文化程度。應聘人員本科階段必須是國家統(tǒng)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畢業(yè)生,雙學位人員以第一學位為準;碩士階段、博士階段為全日制統(tǒng)招;教育經歷各階段必須學歷、學位雙證齊全。碩士研究生應為學術型碩士。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提供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具備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專業(yè)、執(zhí)業(yè)資格及其他條件(詳見《內蒙古財經大學201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需求表》)。
2.下列人員不得應聘: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定向招錄培養(yǎng)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試用期內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報名、資格初審
(一)報名
1.報名工作由內蒙古財經大學組織進行,統(tǒng)一采取網絡報名方式進行。報名網站為內蒙古財經大學主頁人才引進專欄或內蒙古財經大學人事處網頁。
報名網址:http://zp.imufe.edu.cn/zpsys
報名時間:2014年7月21日9:00—7月26日18:00
咨詢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咨詢電話:15661019007
聯系人:吳老師
2.每位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應聘人員要按照要求認真準確填寫相關信息,否則,不予資格審查。
3.應聘人員自行選擇答題語種,須在網上報名時在指定選項中做出選擇。筆試答題語種,一經選定,不予變更。
4.應聘人員須對網上所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填報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報名情節(jié)嚴重的,取消聘用資格。
5.應聘者要保持報名時所填寫聯系電話的暢通,以便臨時通知有關事宜。
(二)資格初審
1.資格初審工作在網上進行,由內蒙古財經大學負責,學校于7月23日開始在網上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對未通過審查的,審核欄中簡要說明理由;對填報信息不全的,注明需要補充的內容,并退回應聘人員補充。資格初審工作于2014年7月28日18:00時結束。
2.招聘中涉及的有關學歷、學位、專業(yè)等資格條件方面的問題,由內蒙古財經大學負責解釋。
3.應聘人員在網上成功提交報名信息2日后登錄報名系統(tǒng)查詢審查結果,初審通過后,不得再改報其他崗位。
(三)筆試開考比例
筆試開考比例(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原則上不低于5∶1。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相應減少招聘人數或取消開考。緊缺急需的專業(yè)技術人員崗位開考比例,報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后,可適當降低。調整后的招聘計劃、取消的招聘計劃、降低開考比例的崗位,學校將在報名網站上及時公布。
(四)資格初審通過的應聘人員須于2014年7月31日登錄內蒙古財經大學人事處(網址:http://zp.imufe.edu.cn/zpsys)自行打印準考證,截止時間8月8日18:00。
(五)本次公開招聘除資格復審環(huán)節(jié)外,其他各環(huán)節(jié)均不遞補。資格復審環(huán)節(jié)只遞補一次。
五、筆試
(一)筆試由內蒙古財經大學組織。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考試時間為120分鐘,滿分為100分。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考試不指定參考書目。
(二)筆試提供蒙漢兩種文字試卷。選擇漢文試卷的應聘人員,必須用漢文作答;選擇蒙古文試卷的應聘人員,必須用蒙古文作答;報考“蒙漢兼通”崗位的應聘人員,筆試須用蒙古文試卷,并用蒙古文作答。
同一試卷用兩種或兩種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對不按規(guī)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三)博士研究生應聘博士研究生崗位不進行筆試,應聘碩士研究生及以下崗位須參加筆試。
(四)筆試時間:2014年8月9日上午9:00-11:00。
(五)筆試地點:內蒙古財經大學新校區(qū)教學樓C座,具體地址詳見準考證。應聘人員憑身份證(或護照)和準考證參加筆試。
(六)加分政策: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應聘人員,在筆試成績上加2.5分。
(七)筆試結束后,依據考試成績,由學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劃定最低合格分數線(其中蒙漢兼通崗位和體育類崗位單獨劃線),并填寫《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備案表》,報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全部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和最低合格分數線在報名網站上公布。
六、資格復審
(一)資格復審工作由內蒙古財經大學負責。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聯系人、聯系電話、舉報電話和所需攜帶的證件、證明以及相關規(guī)定、要求等詳細內容,提前5天在報名網站上另行通知。
(二)從筆試成績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上的應聘人員中,按照每個崗位應聘人員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按照3∶1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人員。資格復審后,達不到3∶1的崗位,取消招聘計劃。緊缺急需的崗位,經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可適當放寬比例。
(三)參加資格復審人員需準備以下材料:
1.身份證(或護照)、準考證原件;
2.戶口簿(或戶口簿首頁、戶主頁和本人頁復印件)或戶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戶口在區(qū)外的內蒙古生源的高校畢業(yè)生和2014年應屆高校畢業(yè)生,還須提供本人原內蒙古戶籍注銷頁(或復印件)或原內蒙古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本、碩、博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014年應屆畢業(yè)生未頒發(fā)畢業(yè)證之前持加蓋學院<系>和校教務處<研究生院、處>公章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4.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非應屆畢業(yè)生參加復審前20天內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
5.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提供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及教育部國際合作與交流司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6.應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件和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四)資格復審重點審核應聘人員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是否符合應聘崗位相應資格條件。凡不符合應聘條件、個人錯填民族信息導致加分、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以及隱瞞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情節(jié)嚴重的,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五)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應聘人員,按照規(guī)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未在規(guī)定時間結束前參加資格復審的,取消其面試資格。
(六)應聘人員屬于機關或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須向學校提交本人所在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應聘人員屬于企業(yè)職工,須向學校提交本人所在企業(yè)同意應聘的證明。
(七)通過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內蒙古財經大學在面試前5天,在報名網站公布面試的時間、地點以及需要攜帶的身份證(或護照)、準考證等有關證件。
七、面試
1.面試著重測試應聘人員的業(yè)務素質、專業(yè)知識、專業(yè)技能和現場應變能力,由內蒙古財經大學依據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后的《內蒙古財經大學公開招聘面試工作實施方案》組織實施。
2.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環(huán)節(jié)不再進行專業(yè)科目筆試。面試采取試講方式進行,應聘人員試講內容為所報崗位相關專業(yè)知識,試講時間15分鐘。
4.應聘博士研究生崗位的人員,資格復審通過后可直接進入試講,試講時間不少于30分鐘。
5.應聘“蒙漢兼通”崗位和教學崗位的人員必須用漢語作答。
6.面試成績設置最低合格分數線70分,凡面試成績低于70分的應聘人員,不計算排名、不進入體檢考核程序。如同一崗位全部應聘人員的面試總成績都低于70分,則取消該崗位本次招聘。
7、面試成績計算方法
面試成績=試講成績
八、成績公布
(一)考試總成績的計算:
博士研究生崗位應聘人員總成績:考試總成績=面試成績
其他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綜合基礎知識》成績)×50%+面試成績×50%
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綜合基礎知識》成績+2.5分)×50%+面試成績×50%。
(二)按照每個崗位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該崗位招聘計劃,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同一崗位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末位出現并列的,組織加試,加試成績高的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
(三)應聘人員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以及進入體檢和考察人員名單,經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備案后,在報名網站上公布。
九、體檢與考察
(一)體檢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3]58號)等標準和有關規(guī)定,到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體檢。
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應聘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學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考察不合格的人員,報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備案后,取消聘用資格。具體考察時間、方式等由內蒙古財經大學確定。
十、公示與聘用
(一)學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應聘人員的考試總成績以及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將擬聘用人員名單統(tǒng)一在報名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二)公示結束后,學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照管理權限報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理聘用審批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問題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三)2014年應屆畢業(yè)但未能按時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的應聘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四)學校與應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項目人員無試用期。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有關紀律要求
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學校紀委對招聘工作實行全程監(jiān)督。如面試考官與參加應聘人員構成回避關系的實行回避制度。對違反有關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對違反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直至取消應聘資格。
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監(jiān)督電話:0471-694491
內蒙古財經大學舉報電話:0471-3661236
十二、其他事項
(一)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的任何階段及試用期間發(fā)現應聘人員與應聘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二)本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一律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不委托舉辦考試輔導班。
(三)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四)本方案由內蒙古財經大學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十三、咨詢電話和通訊地址
內蒙古財經大學政策咨詢電話:15661019007(辦公時間)
通訊地址:內蒙古自治區(qū)呼和浩特市回民區(qū)北二環(huán)路185號內蒙古財經大學人事處
郵編:010070
附件:內蒙古財經大學201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需求表
內蒙古財經大學
2014年7月18日
【附件】
內蒙古財經大學201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需求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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